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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司徒邝动态 | 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调研组莅临我所调研座谈

发表时间:2023-06-11

6月11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调研组莅临金桥司徒邝(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下面简称“我所”)调研座谈,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南沙区司法局局长曾普光、南沙开发区港澳合作事务办公室主任郑慧荣等相关领导全程陪同了此次调研,指导我所工作。



我所主任黄志勇、副主任陈永良、监事邝玉球、对外交流合作委员会主任丁自勇、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李国伟及其他在所人员参与接待。



我所主任黄志勇先向调研组介绍了联营所的成立情况,并带领调研组参观办公区域。



我所是广州市首家粤港澳三方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由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香港司徒维新律师行有限法律责任合伙、澳门KSC律师事务所共同出资,独立运营。

我所的战略定位是致力于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法律服务的强所,我们充分利用联营制度的优势,坚持探索律所专业化、团队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发展道路,并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及广东自贸试验区,借助三地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平台,紧密推进粤港澳三地律师之间的协作互促。联营所的业务以民商事法律服务为主、突出跨境和涉外优势,设立了跨境法律研究中心以及多个专业法律部门,形成了1+N的专业化发展模式。


随后黄志勇主任引领来宾进入座会议室调研座谈。



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室主任杨兆业首先说明了本次调研安排:南沙的涉港澳法律服务规则衔接及南沙的法律服务融合发展情况。


南沙区司法局局长曾普光先向调研组介绍了南沙区法律服务发展情况,南沙区已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集聚区,目前进驻30家法律服务机构,吸引各类法律专业人才300人,在《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的政策支持下,大力发展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和引进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同时,为推动内地与香港澳门法律服务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粤港澳法律服务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已先后成立粤港澳合作法律事务专家咨询委员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南沙粤港澳合作法律研究中心。



其后,我所主任黄志勇介绍了我所的管理架构、内地与港澳律师人数、联营业务开展、党建和文化建设等基本情况。法律服务规则衔接方面,我所有来自香港澳门两地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香港澳门派驻律师以及香港居民内地执业律师,他们积极参与内地案件,同时已有多名港澳律师担任内地仲裁员、调解员和人民监督员,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在法律服务融合发展上贡献应有的力量。



我所副主任陈永良、监事邝玉球就跨境案件工作、中国委托公证业务上和调研组领导们探讨了相关的法律服务规则衔接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调研组领导们通过这次实地调研,结合《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及重点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广州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对粤港澳法律服务未来发展提出了殷切期望。



会议主要发言人员如下:

会后,众人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