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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司徒邝动态 | “新《公司法》”公益普法主题课程研讨

发表时间:2024-08-02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2月29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修订。修改公司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适应实践发展,不断完善公司法律制度的需要,修改公司法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金桥司徒邝(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跨境公益法律服务团(以下简称“公益团”)为精准把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适用要点,为日后开展普法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于2024年8月2日10:30,在本所就“新《公司法》”公益普法主题召开课程研讨会。公益团公益普法讲师李晟睿律师、曾敏华律师、李斌律师、郭富豪律师、王英楠律师等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由李晟睿律师在公益团已经研发的课件基础上进行试讲,从新公司法修订概况、注册资本限期实缴、法人人格否认、董监高的责任义务四个方面进行试讲,李律师通过新旧法条对比,结合生动鲜活的案例等方式深入剖析。试讲后,各位参会律师就课件内容及试讲提出相关建议,完善课程内容。

现场气氛热烈、大家积极讨论,对主题普法课程的内容完善建言献策,对课件中的表述、案例等进行热烈讨论,并提供更多的素材,对课件内容加以完善。使课程质量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参会律师纷纷表示,此次课程研讨正当其时。本次新《公司法》较之原来的《公司法》修改幅度非常大,对企业的设立、治理和发展,以及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都有实质性的影响。公益团应在新《公司法》颁布实施之际,大力开展普法工作,加深企业对新《公司法》的理解与认识,更为企业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准确把握公司治理合规的核心要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宝贵的法律指引与保障。

本次课程研讨为公益团开展新《公司法》普法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内容支持和人才支持,使得团队化、可复制的开展新《公司法》普法工作成为可能。也期待公益团能够将“新《公司法》”普法系列课程打造成继“反校园欺凌”普法进校园系列课程之后的另一个爆款公益普法产品。

未来,本所将紧跟时代步伐,领会新要求,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为提升企业风险防范意识、服务企业发展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