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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司徒邝公益 | 我所刘彦林律师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中学七年级成功举办“防欺凌”法治培训教育课程

发表时间:2024-09-11
2024年9月11日下午四点金桥司徒邝(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跨境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员、律所业务管理指导委主任、兼榄核中学法治副校长刘彦林律师应广州市南沙区榄核中学的邀请为学校七年级新生成功举办“防欺凌”法治培训课,律所蒋海波助理担任本次课程助教。

学校黄献文校长、德育处主任何满华老师、七年级的级长、10个教学班的班主任老师、480名学生共同参加本次培训。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中学黄献文校长为本次培训课程开班致辞


校长在致辞中深有感触和孩子们分享自己从事教育多年不同学生因为选择了不同的人生道路,有的成长为企业家,有的却在牢狱中度过,强调每个人的一生都离不开法律,殷切期望孩子们从身边小事做起,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以现在为起点,为实现自己未来的梦想努力!



刘律师在课程中从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以同学们的法律责任年龄为导入开篇,轻松地将孩子从8岁、12岁、14岁、16岁、18岁不同年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娓娓道来,孩子们认真地做着笔记,记下了青少年关键成长期应当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教育引导身边的人。


刘律师结合孩子们的身心特点,通过观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防欺凌”宣传片,植入孩子们大脑中,使孩子们进一步理解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在互动交流环节,同学们就“什么是监护人”“父母应当如何做好监护人”“什么是一般违法,什么是犯罪”“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等问题积极回答,在孩子们回答中,呈现了孩子们阳光和独立思考的优秀品质。


在课程接近尾声,孩子们在刘律师的引领下郑重的向“防欺凌”宣誓。



最后,学校领导再一次重申了预防学校欺凌的重要性,强调孩子们践行誓言中所讲的“我不当残忍的欺凌者,不当冷漠的旁观者,也不当沉默的受害者。……。”倡导师生共建,守护和谐法治校园,并感谢金桥司徒邝(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刘彦林律师为学校组织一次非常有意义的法治课。



本次课程成功举办并感谢金桥司徒邝(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公益法律服务团的支持和学校的精心组织及律所蒋海波助理圆满完成的助教工作。

预防校园欺凌任重而道远,需要家长、学校、政府、司法、律师朋友等全社会一起行动,为守护孩子健康成长共筑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