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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 香港持久授权书、产业受托监管令与内地意定监护制度跨境实务沙龙圆满举办

发表时间:2026-06-03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不断提速,跨境居住、置业、投资人群持续增长。与此同时,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失能人士的人身照料、医疗安排与财产管理需求日益突出。然而,香港与内地在监护制度、法律适用、实务操作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给法律从业者及跨境家庭带来诸多挑战。为精准破解这一痛点,打通两地监护法律衔接壁垒。2026年6月2日下午,金桥司徒邝(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为“联营所”)开展了“心有安处,财有守护”香港与内地失能人士财产管理的跨境之路。

本次会议由联营所香港居民律师陈雯主持。分享嘉宾为香港司徒维新律师行执业律师冯霭珮、联营所执业律师蓝玉姣;与谈嘉宾包括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江保国教授、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乔长龄律师、广东诚挚(广州)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何火日律师。此次活动更获得联营所黄志勇主任、佛山岭南公证处代表等各同行与法学院学生的到场支持,共同参与本次沙龙活动。

香港制度详解:持久授权书与产业受托监管令

冯婉佩律师,系统介绍了香港失能人士财产管理的两大核心制度。第一部分“香港持久授权书”,了解在失去行为能力前如何通过订立持久授权书来规划个人财务管理,包括法律要求、代理人责任和与法院委任的比较。第二部分“第136章 《精神健康条例》 第II部的申请”了解如何申请委任产业受托监管人,包括法定要求、申请程序、监管人权力和责任,以及法院监督机制。

内地制度聚焦: 意定监护——成年人的自主守护方

蓝玉姣律师聚焦意定监护制度,结合上海独居老人遗赠监护、中青年突发失能无监护兜底等典型案例,直观印证了该制度在规避家庭财产纠纷、保障失能人士权益、填补独居群体保障空白中的重要作用。

畅谈环节


畅谈环节围绕两个典型跨境案例展开,案例一:香港居民在成为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Mentally Incapacitated Person)后,如何管理其位于内地的财产;案例二:内地居民在成为无民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后,如何管理其位于香港的财产。

三位与谈嘉宾、资深涉外公证员、多名律师就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两地法院的管辖与限制、两地文书生效标准、失能人士精神鉴定程序、跨境遗嘱与监护搭配规划等热点问题展开互动交流,另外公证处的涉外公证员更是结合一线办证经验,分享了意定监护落地的实操难点与闭环解决方案,现场研讨氛围非常热烈,大家都满载而归。